(畢業資格) 有關學生之通識課程修業規定辦法
(畢業資格) 有關學生之通識課程修業規定辦法
112級以後(含112級)之大學部日間學士班學生,通識六門核心課程至少涵蓋4向度,方可符合通識課程之畢業資格。其他詳細說明請參閱附件辦法。
如有修業相關問題,請洽通識中心03-5186604,謝謝。
瀏覽數:
分享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