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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108-1學期申請免修全民國防教育課程注意事項

通 知

申請免修全民國防教育課程注意事項

   一、辦理時間:即日起至108年9月20日(五)截止

 二、申請表格請於本校軍訓室網頁「學生須知」內下載列印,附上證明文件逕送軍訓室統一簽核辦理。

   三、免修資格:

(一)現任國軍士官以上職務,經權責單位核准就讀或在職進修。

(二)服常備兵、補充兵、國民兵、替代役期滿退伍持有退伍(役)證明或因故停役,持有停役證明。

(三)領有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。

(四)年齡屆滿36歲。

(五)外國學生。

(六)持居留證之僑生及港澳生,未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,並持有相關證明文件者。

  四、免役同學不具免修資格!!

  五、已辦理過同學請勿重複辦理!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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